挖路善後不完善 3路洞越來越大

地點:蕉賴皇冠城2路
(加影12日訊)馬電訊承包商約3個月前在蕉賴皇冠城2路(Persiaran Mahkota Cheras 2),挖掘道路進行提升工程,惟善后工作不完善,1個月前工地位置出現3個路洞,影響駕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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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城第7區居協主席李坤泉說,承包商完成提升工程后,已修補挖掘的道路,惟約1個月前不斷下雨,就開始出現路洞。
“我們已向加影市議會投訴,但一直沒來維修,路洞越來越惡化,越來越大。”
他今日與加影市議員黎濰裮、梁昭勝巡視上述路洞時,這么指出。
影響居民
他說,該路在300公尺範圍內出現3個路洞,且情況持續惡化。
他指出,該路是皇冠城主要道路,許多居民出入都會經過,路洞影響許多居民。
他也擔心路洞會為摩哆騎士帶來危險。
“幸好至目前為止,我們還未聽說過有任何意外發生。”
他指出,2名市議員向他們解釋市議會修補路洞的標準程序,他希望當局能盡快完成,避免出現意外。
砍樹防樹根破壞排水溝
加影市議會基于保護排水溝渠為由,近月來砍伐蕉賴皇冠城2路旁,逾15棵超過10年樹齡的大樹。
黎濰裮針對近日接獲居民投訴,非議市議會砍伐當地樹木的做法解釋。
他指出,在園藝組的報告當中,當局砍伐當地樹木,是為防止樹木根部破壞路旁溝渠。
“當局必須在樹根未造成破壞前,防患于未然。”
他說,早年的規劃當中,發展商種植樹木時,無需為樹苗安置樹根保護層(root barrier),因此無法確定這些樹木成長時的生長方向,可能會對旁邊溝渠造成破壞。
“在我們執政后,已提出修正條例,規定新發展計劃的發展商種樹時,必須為樹苗安置保護層,限制樹根無法向橫生長,只能向下,無法對旁邊的建築物造成破壞。”
他指出,目前新的發展計劃,相信是不會發生樹根破壞溝渠的情況。
承包商須重鋪整條路
黎濰裮說,所有公用事業進行提升或維修工程時,若需要挖掘道路者,都必須獲得市議會批准,並遵守一些條件才能進行。
他指出,其中2項條件比較重要的是,承包商必須在工程結束后,以柏油修補挖掘的部分,並必須在3至6個月時間內,待柏油穩定后,重鋪整條被挖掘的道路。
“市議會規定承包商事后必須重鋪道路,如挖掘的部分為100公尺,就必須把這100公尺的道路重鋪,而不僅是修補挖掘的部分而已。”
他說,當局也規定承包商修補道路時,在一定期限內,若修補的部分出現破損,承包商就必須24小時內維修。
他指出,若承包商無法履行以上責任,市議會不但會充公其抵押金,也會凍結該承包商,在市議會其他工程的申請,直至解決投訴為止。
獲書面批准才修補
梁昭勝說,當地居民已向他投訴多次,有關上述道路的路洞問題,他已將投訴反映給市議會的維修小組。
“至目前尚未動工修補的原因,可能是因為當局還有些書面程序仍在等待批准。”
他指出,按照條例,承包商接獲投訴后,必須在24小時內修補路洞。
他說,在市議會下週一召開的維修小組會議,他們會再次提出這項問題,希望盡快解決。
“市議會標準作業程序是幾乎完善,只在于執行與監督上,仍需要加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