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雅丹絨18路街燈歸工程局管 雲天祥反駁劉博文指責 | KL人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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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雅丹絨18路街燈歸工程局管 雲天祥反駁劉博文指責

    雲天祥(右)曾就瑪華路的街燈數次發生故障向公共工程局投訴,目前街燈已經正常運作。
    雲天祥(右)曾就瑪華路的街燈數次發生故障向公共工程局投訴,目前街燈已經正常運作。

    (安邦2日訊)安邦再也市議員雲天祥駁斥國陣蓮花苑投訴局主任劉博文,指安邦太子園布雅丹絨18路(Jalan Bunga Tanjung 18)一帶的街燈故障半年,以及暗喻市議會沒有正視街燈故障問題,譴責劉博文發表不正確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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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指出,街燈分為公共工程局、地方政府和國能管理,主要道路的街燈多是公共工程局管轄,且街燈故障的情況並沒有半年這麼久。

    他說,銜接多個住宅花園的主要道路瑪華路(Jalan Mawar)是公共工程局管理,而布雅丹絨18路則是國能管理,劉博文的言論卻影射是安邦再也市議會的責任。

    18日已恢復操作

    “瑪華路的街燈多次故障,公共工程局和市議會曾糾結上述路段街燈是何方的責任,最終證實為前者的管轄範圍。”

    他坦言,由于屬于公共工程局管轄範圍,故市議會不能插手維修,只能繼續向當局反映,街燈在18日已經恢復正常。

    他提及,他就上述街燈故障,在12月和2月直接向公共工程局提出投訴。

    他說,12月的時候常常下大雨,有些街燈被雷劈中,所以出現故障,其他街燈故障原因尚有燈泡壞了。

    他向《中國報》指出,許多人不清楚街燈的管理單位,所以多半向市議會投訴,若不是屬於市議會範圍,則會轉介給負責的單位。

    “燈柱上有標註,如國能管理的街燈柱子有紅色藍色的標誌,且上面有燈柱的編號。”

    畫紅漆“冒充”專屬車位
    商家可被罰RM1500

    雲天祥提醒商家,若擅自在安邦再也市議會管理的泊車位畫上紅漆,偽裝成市議會的租用專屬車位,將會面對每個車位1500令吉罰款。

    他指出,有些商家只是向市議會租用一個車位,但是卻擅自將專屬車位隔壁的車位畫上紅格,這是違反地方政府法令的做法。

    他說,市議會有專屬車位的記錄,一旦被發展“冒充”專屬車位,就可以開出罰單。

    他解釋,租用專屬車位有時間限制,週一至週五為上午7時到晚上7時,週六則是上午7時至下午2時,或者營業時間結束,週日和公共假期則必須開放給公眾使用。

    “當有關申請者被多次投訴,市議會有權開出最高500令吉罰款,並且不再租出專屬車位給有關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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