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丹柏蘭嶺RK68店寓 下月開特大 重組聯管機構 | KL人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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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丹柏蘭嶺RK68店寓 下月開特大 重組聯管機構

    班丹柏蘭嶺RK68部分業主質疑管理公司徵收管理費的合法性;左4起為哈尼夫和張菲倩。
    班丹柏蘭嶺RK68部分業主質疑管理公司徵收管理費的合法性;左4起為哈尼夫和張菲倩。

    (班丹8日訊)班丹柏蘭嶺RK68店寓業主質疑班丹管理公司(Pandan Management)徵收管理費合法性,預計在4月召開特別會員大會上通過,欲重新成立聯合管理機構(JMB)接管管理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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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店寓業主出示的繳付結單,2008年至今,皆是繳付管理費給班丹管理公司,每個月30令吉。

    安邦再也市議會建築物委員會(COB)官員莫哈末哈尼夫指出,班丹管理公司共管理3個店寓區,分別是RK68(272個單位)、RK60(359個單位)和RK13(52個單位)。

    他說,市議會曾在2010年、2013年和今年2月28日,向管理公司發出公函,促停止向業主收取管理費,並14天內回應,但是截至目前仍未獲得任何回复。

    他提及,RK68在2010年曾成立聯合管理機構,不過在2011年就不活躍,但是班丹管理公司在2008年至今,仍持續向店寓業主徵收每個月30令吉管理費。

    “班丹管理公司只是扮演‘管理公司’(Management Company)的角色,理應每年獲得聯合管理機構委任,才能合理向業主收取管理費。”

    管理公司須出示委任信

    他說,班丹管理公司必須出示委任信函,證明是獲得聯合管理機構委託接手管理,否則業主可以採取法律行動。

    莫哈末哈尼夫指出,班丹管理公司每個月只徵收30令吉管理費,若由其他管理公司接手管理,可能會調高管理費。

    “因此,市議會建議業主盡快召開特別常年大會,成立新的聯合管理機構,接管店寓的管理權。”

    張菲倩:班丹管理公司
    拒交財務報表

    蓮花苑州議員張菲倩指出,RK68店寓的聯合管理機構委員在2010年成立后,曾向班丹管理公司索取財務報表,但是不獲對方合作。

    她說,班丹管理公司拒交財務報表,導致聯合管理機構無從接手,故徵收管理費的事務亦繼續由班丹管理公司執行。

    她說,部分RK68的業主一直都有繳付管理費,故他們要知道班丹管理公司的財務報告。

    “現在唯有等業主進行特別常年大會,呼吁業主踴躍出席會議,成立新的聯合管理機構。”

    班丹管理公司:不知須每年獲委任

    班丹管理公司建築經理林亞財指出,該管理公司是發展商清盤后,由清盤師委任管理RK68店寓。

    他接受電訪時指出,管理公司沒有收到市議會建築物委員會的公函,也不曉得必須每年獲得聯合管理機構機構委任才能繼續管理店寓。

    “當初是清盤師委任我們,當時發展商所拖欠的地稅也是我們承擔,我們接手的時候是從零開始。”

    對于被指責聯合管理機構欲接手管理時,班丹管理公司不願給予配合,林亞財駁斥是不實指控。

    他直言,每個月的管理費只是30令吉,但是繳付管理費的業主不超過半數,而管理公司每年都必須繳付店寓樓梯間的電費、火險和地稅,多年來共繳付70萬至80萬令吉。

    “就算業者拖欠管理費,目前累積了300萬令吉,我們也沒有徵收利息,我們歡迎業主成立聯合管理機構接手管理工作,但是要把數十萬令吉的地稅還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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