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阻礙投訴.市會下令拆 “我們要保留保安亭”

地點:安邦麗華鎮
(安邦7日訊)安邦麗華鎮5天前接獲安邦再也市議會警告信,指有人投訴該花園區設立的5座保安亭造成阻礙,抵觸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72條文(133法令),下令必須在14天內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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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區從2009年開始興建保安亭,僱有保安人員24小時駐守,居民認為有助于降低住宅區罪案率,因此極力爭取保留保安亭,並于週四(11日)與市議會見面,商討成立保安亭的條款細節。
今早至少50名居民聚集在該花園的一座保安亭,展示大字報高舉拳頭,提出要求保留保安亭的訴求。
設保安亭8年罪案降至0%
麗華鎮睦鄰計劃主席余亞絨指出,睦鄰計劃自2009年開始,在第2路、第8路、第10路和第10/3路,建有5座貨櫃保安亭,設欄杆把守出入的居民,保安人員全天候執勤,所有費用由居民承擔。
他指出,自從有了保安亭,花園區罪案下降至0%,以前偷車案、掠奪案甚至亮刀搶劫案層不出窮,2007年還曾發生匪徒持槍搶劫。
他說,當年興建保安亭時,睦鄰計劃有向市議會申請,但必須滿足條款才獲批准。
“市議會提出兩大條件,要求必須闡明土地用途,及必須通過市議會發展部批准,確保保安亭結構符合標準要求。”
他說,400戶居民都不反對設立保安亭,睦鄰計劃週四與市議會見面商討時,會極力爭取保留保安亭。
有居民申訴,成立保安亭8年以來,區內不再發生罪案,破屋行劫和搶劫案已沒發生。
他說,安邦警力只有區區100人,不足以應付3000人口,設立保安亭是為保障居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