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鋪洋灰.間隔小房間 清空橋底空地泊羅厘?

地點:巴生西港杰迪路工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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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生26日訊)業者在沒有申請下,擅自清空巴生西港杰迪路(Jalan Jeti)工業區橋底空地,疑似作為私人泊羅厘場。
巴生市議員李富豪受訪時向媒體證實有關事宜,并表示有關業者應該是在6月中清空該段約半英畝的橋底空地,市議會在查證無人申請使用該空地后,于6月17日接獲投報遂查封。
“該區域屬于工業區,該高架天橋可通往巴生西港及北港,交通繁忙,所以市議會不排除有業者貪圖方便,擇定此空地,作為停泊羅厘用途。”
現場所見,相較于其余橋底空地一片荒蕪甚至雜草叢生,有關空地被清空甚為整潔。
充商業用途須申請
李富豪說,據了解,該橋底垃圾堆積,現在橋底垃圾不僅被清理乾淨,地上還遺留施工留下建築材料,大片空地也被沙土鋪平,部分甚至填上洋灰。
橋底柱子旁設有3間用三夾板間隔的小房間,疑用來置放物品或充當辦公室用途。
李富豪說,其實業者清空場地,讓環境整潔也是美事一樁,但是這是橋底保留地,如果要作商業用途,就一定要申請,而且該地是屬于公共工程局管轄範圍。
他說,任何有意徵用政府地段進行有意義規劃用途者,務必依照市議會條例提出申請,否則不僅將被指非法佔地,甚至還惹上官非。
李富豪說,善用橋底空間作為泊車場仍可行建議,比如登姑格拉納橋(Jalan Tengku Kelana)就是一個好例子,業者可向市議會提出申請,由市議會將聯繫及請示相關部門的允准,再交由技術小組研究是否適合進行相關活動,一旦通過就會批准。
他說,凡一切有關土地用途更改規劃,業者都務必向市議會申請,以便取得合法化的使用。
李富豪:羅厘泊車場足夠
李富豪說,巴生並沒有面臨重型羅厘泊車場地不足的問題。
“因為每輛羅厘上路之前,都必須申請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發出的執照,而申請條例涵蓋提呈行駛路線、巴生市議會支持信及展示停放羅厘地點等。”
他再說,住宅區出現重型羅厘隨意停泊的問題,是羅厘司機貪圖方便所致,尤其嫌棄停放地點遙遠,還有為方便自己的工作,而直接將車輛停放本身住家附近。
“凡是將重型羅厘停放住家或商業區都是不合法的,一旦遭取締,罰款甚至可高達1000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