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事頭條】 靈市廳拚衛生更嚴謹 20%小販違規夜市關一天

報導:郭貞黎
(八打靈再也5日訊)八打靈再也市政廳管轄區內,任何夜市,只要有20%小販違反清潔衛生條例,將被令關閉該夜市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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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報》瞭解,八打靈再也市政廳于2015年4月開始,執行違反清潔條例關閉夜市標準程序(SOP Penutupan Pasar Malam Atas Kasalahan Kebersihan),嚴厲管制區內各夜市衛生,凡有30%夜市小販清潔衛生不達標,關閉夜市一天。
如今為加強衛生,採取更嚴厲條件,只要20%的小販清潔衛生不達標就關閉夜市一天。
不定時進行檢查
八打靈再也市政廳固體廢料管理及公共清潔組主任李立賢接受電訪時說,市政廳認為區內夜市清潔衛生,仍有很大改善空間,所以將加強該標準程序。
他說,過去,執法隊伍前往夜市檢查時,通常只有相關小販被發現違反條令時,執法隊伍只是發出罰單給該名小販,在實行上述標準程序后,只要夜市的所有攤位中有30%的小販違反各種清潔衛生條令,就會被令關閉一天。
他指出,市政廳日前已修改,只要有20%的小販沒遵守清潔衛生條令,夜市就須關閉一天。
“當執法隊伍在檢查時,發現有20%或以上小販攤位違反各項清潔衛生條令,當局會在第二週發出關閉營業通知,而有關夜市則將會在第三週必須關閉一天。”
李立賢說,當執法人員之后會再到同一夜市檢查,如果發現10%或超過10%小販違反清潔衛生條例,市政廳將會下令關閉該夜市二天(二個星期)。
他說,若執法隊伍之后第三次再檢查該夜市,若該夜市有5%小販違反清潔衛生條令,市政廳將關閉該夜市3天(三個星期)。
他指出,市政廳的執法隊伍將不定時的進行檢查,確保相關夜市的清潔衛生逐步改善。
“在這項標程序中,位于SS8/39的一個夜市曾因清潔衛生不達標,而被令關閉一天。”
亂丟垃圾阻塞溝渠
小販多沒準備垃圾桶
小販在收攤位將各類包裝紙、蔬菜水果類等的剩菜爛果、海鮮的魚鱗、內臟等隨地丟在地上,是八打靈再也市政廳最為頭痛的問題。
林立賢說,儘管當小販申請夜市執照時,已有限制小販們必須要準備垃圾桶,但許多夜市的小販迄今都沒有遵守。
他說,在小販收攤時,沒有把垃圾打包好放入垃圾袋中,反而攤位周遭都是各類垃圾。
他相信小販們認為在收攤后,市政廳的承包商會到來清理,而把垃圾隨地亂丟,或直接放在攤位前。
他說,當夜市收攤后,可以見到整個夜市都是整地的垃圾,各種紙張、塑料袋、蔬果類的剩菜殘渣、魚類蝦類等的魚鱗內臟等,都丟在地上。
“除了各類垃圾,污水也全流到地上或倒入溝渠,除了引發清潔衛生問題,也造成夜市一帶的溝渠阻塞。”
李立賢說,市政廳將聯合各小組進行聯合性檢查行動,確保區內的所有夜市都符合清潔衛生,參與的包括執照組、衛生組、執法組和固體廢料管理及公共清潔組。
要求公眾丟入橙色垃圾桶
小販促市政廳助宣導
報導:謝雪雯
攝影:岑家豪
靈市朝陽夜市小販希望當局不僅關注小販衛生,也要向公眾宣導照顧清潔衛生的重要性。
大部分小販受訪時說,攤位都會自備垃圾袋,在夜市結束后打包妥當,放著等候清潔人員收取。
小販指出,他們在擺攤時忙于應付顧客,難以要求公眾吃完后不要隨地亂丟,而是把垃圾丟入市政廳準備的橙色垃圾桶,因此希望當局能協助宣導此概念。
“市政廳也應下功夫向民眾宣導保持夜市清潔,清潔問題是需要大眾一起合力,不然很難解決。”
有小販補充,八打靈區的夜市一般都很清潔,小販都會自行打包好垃圾。
小販盼條例透明化
此外,部分小販對違反清潔條例關閉夜市標準程序不熟悉,認為該制度雖然可行,但仍有許多灰色地帶。
小販說,比如多少百分比的小販衛生達標貌似由市政廳說了算,並未告知有關數據如何計算等詳情,希望當局更透明化此部分。
小販也提出疑慮,舉例說如何辨別垃圾滿地是公眾責任或小販責任,和若垃圾打包好卻在之后遭破壞,責任方該歸誰等。
小販都會打包好
★黎瑞強(72歲,電器小販)
八打靈區的夜市都算很干凈,不存在垃圾遍布的問題。收攤后,小販都會把自己攤位的垃圾打包好。
若責任制度是為清潔而實行是好的,但這裏都很干凈。
不知夜市也實行
★葉明興(47歲,包點小販)
有聽說早市有實行類似制度,但不知夜市也有實行。
我覺得為了衛生是可以實行,20%小販不達標就關閉1天可以,但接下來所說第二次和第三次的規定就太嚴格了。一般上,小販都會有自己的垃圾袋,收攤后也會清理攤位。
制度有點不合理
★張先生(48歲,薄餅小販)
對這個制度沒什么印象,但覺得這制度有點不太合理。
因為小販確實有保持攤位清潔,準備自己的垃圾袋和打包垃圾,但若公眾一邊逛了吃了亂丟呢?
市政廳也應下功夫,向民眾宣導保持夜市清潔,清潔問題是需要大眾一起合力,不然很難解決。
歸咎小販不公平
★張志強(50歲,雞蛋小販)
有聽過類似責任制度,但覺得不太透明,因為數據都是市政廳說了算,沒有讓我們了解如何計算等詳情。
會覺得不知道數據詳情有點不公平,另外就是情況很難概論是小販責任,比如我們打包好了,卻被其他車子經過時弄破,那又該問責誰?
市政廳也需出力
★李品權(36歲,面包小販)
我有自己的垃圾袋,方便即刻收集烤面包后的垃圾,如雞蛋殼。
覺得夜市清潔不能把所有責任歸于小販,市政廳也需出力,如加強公眾清潔意識,告訴他們垃圾可以丟在夜市內橙色的垃圾桶,因為小販忙著營業,很難要求公眾不要隨手丟垃圾。
市政廳雖然有了解小販情況,卻未深入了解,來聽聽小販和公會的看法,建議他們也可便服來巡視,看看夜市垃圾究竟該歸小販或公眾責任。
李勇鋼:未接通知
八打靈夜市公會主席李勇鋼指出,他們了解的是只要30%小販違反清潔衛生條例,靈市政廳將關閉該夜市一天(一星期),並未接到調整至只要20%小販違例,便關閉夜市一天的通知。
“基本上,小販多會自備垃圾袋,隨時裝好攤位垃圾,結束營業后再打包妥當,待清潔人員收集清理。”
他認為,市政廳需要先做好本分,比如之前承諾打擊非法營業的小販並未有太大進展。
他繼指,對于市政廳提出的,若夜市曾因20%小販違反清潔衛生后關閉,官員第二次巡視會更嚴格,10%小販違反即關閉2天;第三次巡視則5%違反就關閉3天,未免太過嚴厲。
“希望市政廳能給予違反清潔條例關閉夜市標準程序的通知信,並在執行時能向涉及夜市小販公布相關數據。”
他補充,朝陽夜市共有400多格攤位,售賣干貨如日用品、飲食和衣服等;夜市內有市政廳提供的橙色垃圾桶供公眾丟棄垃圾。
他也希望當地市議員,能不時前來和小販交流,了解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