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中國籍妻子先產子後註冊 3孩子沒公民權難入學

(吉隆坡12日訊)本地男子與中國籍妻子誕下3名孩子后,才正式註冊結婚,奈何奔波4年為3名孩子申請公民權皆不成功,非公民身分令孩子入學過程被百般刁難,8歲長子至今也無法順利入讀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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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建築模型行業的陳志豪(42歲)與中國籍妻子易紅霞(37歲)于2013年結婚,但2子1女早在2009年、2011年和2012年出生,報生紙均寫明他們是非國民身分。
為了申請孩子公民權,陳志豪曾諮詢律師意見,委任跑腿提交公民權申請,花了數千令吉皆沒結果。
當長子到了小學入學年齡,他開始奔波于政府部門,為孩子申請入讀政府小學,多次往來教育部、教育局和移民局。
身心疲憊感壓力
他指出,雖然學校已確認有學位,但非公民入讀政府小學程序比較繁雜,雪州教育局提出要求他到中國領事館為長子辦理護照。
“可是,我正為孩子申請大馬公民權,中國領事館不能為長子發出護照,一旦發出護照即代表長子是中國國籍。”
他向教育局官員解釋后,官員堅持要長子的護照,他多次來回教育局和領事館,最后領事館僅發出旅行證(Travel Document)。
他將旅行證交給教育局,官員誤把旅行證當成護照,批准入學程序。
“程序接近完成時,官員發現旅行證非護照,要求他前往移民局,移民局官員則指他必須帶長子出國再入境大馬。”
陳志豪對各部門官員的指示感到身心疲憊,辦理這么久都無法讓孩子獲得公民權和入學而倍感壓力。
為此,他向民政全國投訴及服務局副主任劉博文求助,希望能解決問題。
娶外籍女子先註冊才生育
陳志豪奉勸與外籍女子交往的男子,若有意生兒育女,務必先註冊結婚才生育,否則就會牽連孩子沒有大馬公民權。
他指出,在諮詢律師意見的時候,對方獻意他找哥哥或姐姐透過領養程序,申請孩子的公民權。
他說,當時認為要申請公民權為重,曾心動想依律師意見去辦,一個孩子的個案律師費要數千令吉,惟最終他沒這么做。
“我想到孩子是我的,為何要被他人領養?為何他人領養會比較容易獲得公民權?所以我沒接受律師的建議。”
他說,長子有入讀幼稚園,由于未能進入小學,由家長在家教學。
另外,他提及,結婚至今4年,妻子的居留證期限從首2年各獲1年,第3年獲2年,第4年卻只有1年。
“雖然有些人利用假結婚取得居留證,但我的家庭不是假的,我們還有3個孩子,若每年更新居留證是耗時費神的事。”
劉博文:先助2男童順利入學
劉博文指出,陳志豪的長子和次子分別8歲和6歲,已是小學入學年齡,當務之急是先為陳志豪的孩子辦理入學,讓兩名兒子都能順利入學。
他說,曾處理一個個案,事主的孩子在成功入學的時候已是六年級,無形中潛伏引發社會問題的根源。
他說,就陳志豪的個案,長子應該就讀二年級,入學程序必須率先處理,他會盡力協助,冀1個月內能夠讓長子入學。
“教育局要求護照,移民局要求出入境記錄,我不曉得這些刁鑽的要求與入學有什么關係。”
他直言,公民權必須親自處理,不能委任跑腿代勞,陳志豪對申請公民權的程序不了解,所以在過程中走了很多冤枉路。
“民政黨週四(13日)推介一個關于大馬公民權指南的面子書專頁,用中文內容教導有需要的人如何申請公民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