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房貸 組屋遭拍賣 3兄妹財屋兩失

(蒲種19日訊)市值24萬令吉的組屋,在拖欠千余令吉房貸下遭銀行拍賣,最后僅僅獲回8萬多令吉,讓屋主蒙受“財屋兩失”的雙重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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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房屋由3兄妹聯名購買,他們的房屋于去年12月被銀行拍賣后,因多時沒獲得余額,而尋求金鑾區州議員黃思漢協助,希望早日獲得屬于他們的款額。
在黃思漢協助他們與銀行接洽近7次后,銀行終在5月發出信函給屋主,表明尚有約9萬3600令吉的款額,惟8月份寄出另一封信函,把之前的數額改為8萬1233令吉,原因是還要扣除約1萬多令吉的手續費。
扣除逾萬手續費
屋主之一的李金玉(59歲)坦言,3兄妹沒有財力去追究銀行的疏忽,唯有接受最新的價碼。
她今日登門感激黃思漢協助時說,有關單位每月的房貸約300令吉,在拖欠近3個月或1162令吉下,銀行就于去年12月拍賣組屋。
“銀行表明拍賣前,曾致函通知我們,但該說法不符事實,因為有關信函已被人冒簽,且獨自住在組屋的弟弟,當天也在外坡工作。”
李金玉說,組屋的拍賣價是10萬4000令吉,在扣除共1萬多令吉的房貸下,估計還能獲得9萬多令吉,但在繳付各種手續費用下,只剩下8萬多令吉,可說損失慘重,現在,弟弟還要在外租房。
她說,有關銀行的服務態度並不好,因為3兄妹是透過新屋主發出要求遷出的短訊下,才知道房屋被拍賣,銀行從沒給予通知。
“要上訴的話,就需要金錢和時間,所以我們已接受銀行給予的余額,但希望本身的事件能警惕其他屋主,因為不是每人了解法律程序。”
黃思漢:須定時跟進基貸率
黃思漢呼吁屋主們,定時跟進本身房貸的基本貸款利率(BLR,簡稱基貸率),以掌握最新需繳付的貸款。
他說,一般上,銀行都會透過信函,讓借貸者知道償還的數額。
他舉例說,若每月房貸是1000令吉,屋主在財務出現問題下只償還200令吉,這時候,銀行是能根據借貸者沒繳付指定數額下,採取進一步行動,包括李氏兄妹面對的情況。
“借貸者只能付多而不能少付,假設經濟出現問題,可以找銀行商討。”
黃思漢曾針對銀行發給屋主的通知信遭冒簽,要求對方解釋,但沒獲得銀行正面回應。
他說,當初與銀行面對面洽談時,曾再三求證最后獲得的余額是9萬多令吉,負責職員的回答是還要扣除數千令吉的手續費,但現在有關費用接近1萬多令吉。
出席者還有另一名屋主李金來,及金鑾區州議員服務中心主任朱麗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