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公拍賣屋主流動資產 仍還不清公寓管理費

地點:萬宜威士達斯里布特拉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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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宜3日訊)加影市議會建築委員會主任西蒂說,市議會早前充公拖欠公寓管理費屋主的流動資產,但有關資產拍賣所得,仍不足夠還清業主拖欠的管理費。
她強調,雖然第一次拍賣資產所得不多,但公寓管理委員會或公寓聯合管理機構有權再進行第2輪或第3輪的拍賣,直到業主拖欠的管理費還清為止。
她說,除了充公業主的流動資產,公寓管理層也可以選擇入秉法庭或透過仲裁庭,繼續向業主追討拖欠的管理費。
她今日陪同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部長特別官員拿督佐漢巡視萬宜威士達斯里布特拉公寓(Vista Sri Putera Apartment)時,這樣指出。
“雖然拍賣資產所得不多,但卻起著警示作用,該公寓的管理費繳交率之前只有40%,目前已提升到70%。”
加影市議會根據2013年分層管理法令(757法令),在今年5月21日向上述公寓5名拖欠管理費的業主採取法律行動,充公他們的流動資產,成為全國首個採取充公行動的地方政府。
西蒂指出,在上述個案中,市議會原本向10個拖欠管理費的單位採取行動,其中5個單位業主愿意在14天內協商,另5個拒絕還清。
5單位欠4萬
她指出,這5個單位總共拖欠4萬令吉管理費,每單位的欠額介于5000令吉至1萬令吉。
“公寓管理層將業主的家電拍賣,但二手家電價值有限,根本不足還清債,我們不能充公屋子或車子,因為還在銀行名下。”
談到充公流程時,她說,業主的流動資產被充公后,將會放在公寓的禮堂,資產會投保,並由保安員看守,直到資產被拍賣或被贖回。
“截至目前市議會只對這座公寓採取充公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