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公共服務局協助 失明婦女獲援助金

(吉隆坡19日訊)行乞維生多年的失明婦女,在民政黨公共服務及投訴局協助下,終于申請到福利局援助金,減輕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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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明婦女陳麗麗(39歲,小販)在民政公共服務及投訴局副主任劉博文召開的記者會上指出,她2012年遇劫時被劫匪攻擊,傷及視覺神經,導致左眼失明。
她說,當年右眼還能看得見,但鑑于經濟因素,及知道單眼失明后自暴自棄,沒有及時治療右眼,結果數年后,連右眼也失明。
擺攤賣蝦餅
“當年醫生指我右眼雖有影響但可治療,醫藥費為800令吉,然而當時我工作收入不高,沒有積蓄,無法接受治療。”
她指出,當年她也因為單眼失明而失去工作,也被嘲笑,結果自暴自棄地與男友終日流連街頭,以乞討為生。
“我們很多時候都露宿街頭,有錢時就到網座玩遊戲玩通宵,如此得過且過。”
她說,直至2015年,她發現右眼視力衰退,視覺日漸模糊,再次求醫時,卻因為無法籌得800令吉醫藥費而沒治療,最終在今年連右眼也失明。
她指出,目前她與男友一家七口居住,男友最近才找到一份保安工作,她則在男友工作的地方擺攤賣蝦餅,賺取生活費。
“我們房租很貴,希望劉博文能夠協助我們申請得人民組屋。”
出席記者會者還有陳麗麗男友彭俊儀、另一名援助金受惠者黃亞娣(80歲)、黃亞娣侄兒姜大成。
老婦三餐靠外人接濟
黃亞娣說,她前幾年從事洗碗和打掃工作,3年前退休,與朋友共租一間屋子。
“我有5名兄弟姐妹,其中4人已過世,只有1名弟弟還在世,也是他幫我繳交房子租金。”
她指出,她沒有收入,平時的三餐大多是靠外人接濟。
將助申請組屋單位
劉博文說,陳麗麗成功獲得福利局每月350令吉的“有工作殘障人士援助金”,黃亞娣則是獲得樂齡人士援助金,每月300令吉。
“我們會向投訴局主任暨市政局諮詢委員拿督劉開強求助,為陳麗麗申請一間人民組屋。”他指出,目前照顧陳麗麗的彭俊儀,也可以申請照顧殘障人士援助金,每月會有150令吉,他們會協助對方申請。
他強調,上述2人的援助金,僅到明年10月為止,若還有需要則必須再作出申請。
他說,目前有些援助金受惠者,會投訴突然無法再收到援助金的狀況,其實這是因為獲援助金的資格,並非終生生效,而是每年都需要申請,向當局更新資料。
“福利局也要知道受惠者的最新狀況,來審核是否繼續批准援助金,而非讓受惠者永久自動獲得。”
他說,如此的規定,是要避免出現受惠者死亡或經濟好轉后,卻沒有申報,導致援助金不斷發放的問題。
符合條件即可申請
劉博文指出,只要符合條件,都能獲得福利局提供的援助金。
“最近網絡一直流傳福利局撥款少,減少援助金,導致很難申請,又會取消某些受惠者的援助金等謠言,這些都是子虛烏有。”
他說,上述2名受惠者從向他們求助,至獲得福利局批准信,約只兩、三週,根本不如謠言般難申請、不接受申請。
他以陳麗麗個案為例,后者是名失明人士,他首先為其申請殘障人士卡,再以殘障人士身分向福利局申請援助金,也提供足夠文件,對方也符合家庭收入低于3000令吉等條件。
“黃亞娣則是60歲以上,沒有收入、沒有家人照顧的樂齡人士,她申請的樂齡人士援助金也獲批准,只要條件符合,這援助金沒有設人數上限,不會因為人數已夠而不再批准。”
他說,以上案例並不意味著只要是殘障人士或樂齡人士必定獲批,因為申請者還需要滿足一些條件,如經濟環境,當局不可能批准一些家庭有能力照顧的殘障或樂齡人士,獲得援助金。
“有意申請援助金的人士,可親自到福利局或瀏覽該局的網頁,了解詳細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