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吉丁宜承包商留手尾 60呎路鋪好一週下陷

(巴生20日訊)武吉丁宜鋪路承包商留“手尾”,60尺長瀝青鋪好一個星期就下陷,窟窿深約半尺,公路使用者擔心撞及路洞危及安全,要求市議會嚴格監督承包商,確保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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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班達馬蘭馬蘭再也的黃玉春(56歲)受訪時指出,他每天騎摩哆經過武吉丁宜的峇都尼南34路(Jalan Batu Nilam 34),約3個月前不知何單位挖掘相關路段,導致道路破損。
“他們應是要進行排水系統提升或挖地下電纜,我不是很清楚,因為經過時已挖,之后他們很快就用瀝青填補道路,但一星期就嚴重下陷,甚至出現窟窿。”
危及公路使用者安全
他說,有關瀝青下陷很久都不見承包商填補,引起公路使用者不便。
“我每次經過該處,除了要注意對面行駛的車輛,也要注意路面窟窿,因我擔心如果不小心撞到窟窿就會摔倒,后果不堪設想。”
他指出,白天比較沒關係,但有關路段的路燈早前失靈,夜間視線不清,所以一度行駛至窟窿邊緣處,幸虧機警馬上轉車頭避開。
“我經過巴生社會工作者向領養該處的市議員楊文來投訴后,現在路燈已恢復操作,但路面還未修補。”
他說,雖然還不知道該處已發生多少車禍,但呼吁承包商做事要有始有終,不能只是隨意鋪路,危及公路使用者安全。
巴生市議員楊文來受訪時說,市議會一直都有修補道路,較早曾修補34路的地段。
“或許之前道路的窟窿沒有那么深和大,所以未接獲投訴,目前情況已嚴重,市議會一定會跟進。”
葉金發:巴生市會責無旁貸
巴生社會工作者葉金發說,巴生市議會在這件事上責無旁貸,因為市議會應該要嚴格監督工程,以免衍生更多民瘼問題。
“雖然有關承包商有鋪路,但明顯不符合標準,所以瀝青一星期就下陷,市議會要時刻去監察,而不是接到居民投訴后,才說要徹查有關工程屬什么單位。”
他說,有關路段屬于交通流量比較多的地區,不時有重型車輛經過,不排除因而導致瀝青不堪重量而下陷。
“現在已差不多2至3個月,市議會不應該再等涉及工程的承包商重鋪道路,而是馬上採取行動修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