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雪縣議會發通知 2火車站禁收泊車費

報導:郭貞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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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雪17日訊)烏雪縣議會已發出通知給泊車收費公司,禁止在峇冬加里和雙文丹電動火車站泊車場收取泊車費,若繼續違例收費將面對接罰單后果。
據《中國報》瞭解,一間泊車公司承包商自6月1日開始,在雙文丹電動火車站和峇冬加里電動火車站收取泊車費,其收費是一次性4令吉,摩哆則1令吉,引起居民異議和不滿。
違例收費將開罰單
峇冬加里電動火車站處,許多民眾為了省下泊車費,把車停泊在附近的峇冬加新鎮商業區,引發商家不滿。
至于雙文丹電動火車站,許多民眾則把車停泊在電動火車站旁的道路。
烏雪縣議員王添福說,縣議會小組會議于上月開會,並在月尾的常月會議中通過禁止該公司繼續向民眾收取泊車費的決定。
他說,有關泊車收費公司向縣議會提呈申請的程序只進行至一半,也沒遵守縣議會條件,被要求停止再收費。
他指出,縣議會已發出不能收取泊車費的信函給該公司,縣議會官員將進行監督,一旦發現該公司繼續違例收費,將發出罰單給該公司。
他說,該公司已不能在峇冬加里和雙文丹電動火車站泊車場處,收取泊車收費。
“民眾如果發現有人在該兩個泊車場收取泊車費,可直接拒還,或向縣議會投訴。”
針對該公司之前沒有符合縣議會的條件時,王添福說,有關條件分別是申請資料不足、文件不齊、每小時只能收30仙,一天最高收費只能達3令吉、摩哆免費和月票30令吉等。
民眾被收費可投訴
新古毛區州議員李繼香促請峇冬加里電動火車站或雙文丹電動火車站乘客,一旦遇到有人收取泊車費,可向烏雪縣議會反映和投訴。
李繼香接受詢問時說,她日前到峇冬加里電動火車站時,已不再見到收費告示牌,也沒有見到有人在泊車場收費。
她說,該公司沒向縣議會申請營業執照,如果向民眾收取泊車費,等同非法收取泊車費。
她指出,她相信可能還有些民眾不知道這兩個泊車場已無需付泊車費,因此還可見到有些車輛停泊在路旁。
“我覺得縣議會這項決定非常正常,如果他們沒有遵守相關條件和完成申請程序,就應要求他們停止收取泊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