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隆董聯會代表大會‧蔡慶文:電腦班禁列正課 先交教長處理再尋策

(吉隆坡27日訊)雪隆董聯會主席蔡慶文律師指出,電腦班符合時代的要求,該會先靜觀並等待教育部長馬智禮處理,畢竟這課題交予政府處理也較為合適,否則爭論是難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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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關于華小電腦班是否列入正課的問題,現今就讓行動黨政治教育局主任劉鎮東會見馬智禮后,董聯會再針對結果做進一步的檢討。
通過7議案
“劉鎮東已表明會檢討廢除電腦班外包的事項。”
他今日主持會員代表大會時說,關于華小電腦班是否列入正課的問題,在教育部發出通告禁止把電腦班納入正課后,又引發一場激烈的爭論,因此這課題需要大家深入探討,找出合適的解決方案。
今年大會共通過7項提案,其中最后一項提案也關于電腦班,即促請教育部,暫緩執行收費電腦班禁納入正課的通告,同時促該部全盤考量資訊科技教育的重要性,繼而擬定政策,培訓充足的師資于正課內教授電腦及資訊科技教育課程,提升學子掌握相關知識。
大會考量到在代表大會召開前,有三所學校提出電腦班的課題,最后決定納入大會提案。
雖然這項提案引起正反聲浪,但最后還是多數通過。
出席者還有雪隆董聯會署理主席拿督翁清玉、副主席陳友信、總務羅志昌、副總務李雄謀、財政陳正錦、副財政林進權。
少數代表否決財務報告
舉手表決結束糾紛
鑑于財務報告欠缺完整,雪隆董聯會會員代表大會提呈財務報告時,引起少數代表給予否決。
進入財務報告環節時,由于八打靈發展華小工委會已置產,但卻不在財務報告內,繼而引起尊孔華小代表黃華生和丘世楠反對,堅稱報告不完整,並埋怨領導層敷衍帶過。
據知,各縣工委會置產后,都得提呈資料給雪隆董聯會,並納入后者的財務報告中。
黃華生認為,以上款額涉及30萬令吉,雪隆董聯會不能敷衍應對,而且以后各屬會會陸續置產,所以這類案件應設小組處理。
蔡慶文較后解釋,由于以上產業剛在去年完成交易,對方還沒給予產業詳情,因此不在報告內。
羅志昌隨后也決定以舉手表決,來結束這次糾紛,並表明黃氏的言論會記錄在案。
應積極接觸新政府
反映華社要求
蔡慶文認為,華教在新政府的主導下會出現什么變化,未來發展會否更好的事務上,華社不能只是等待和觀望,最好能夠採取主動,在政府制定欣政策或措施前就提出看法和主張,方便政府考慮或納入要求。
他說,董總和教總作為華教的領頭羊,應該是責無旁貸,在當局未宣布關係到華教的決策前,應積極接觸新政府,向對方反映華社要求和期望。
他說,從希盟在大選中的承諾,加上首相敦馬哈迪和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的談話看來,特別是承認統考文憑和公平對待多源流教育下,幾乎可肯定新政府釋放一定的誠意和善意予華教。
“新政府政策會否符合華社的願望,還有待政策出爐才能鑑定,但華教工作者必須密切跟進,確保未來措施不會損害華教發展。”
蔡慶文指出,華教所面對的問題非一日之寒,華社不宜過于樂觀,以為新政府立刻解決所有問題,反之應居安思危,密切關注和跟進,並給予當局時間,深入全面探討國家教育發展。
他續說,馬智禮是政壇新秀學者,相信對方能以開明和開放的態度對待各族群教育的需求。
“母語教育和國民教育能夠相輔相成,只要不受到爭執因素干擾,都可以為國家培育英才,為發展和建設做出貢獻。”
雪隆華校董事會聯合會通過會員代表大會提案
1. 吁請全國華小三機構堅持立場,反對在華小實行“雙語言課程計劃”(DLP),以維護華小特征和本質。
2. 促請教育部廢除“微型小學復級班計劃”,並公布各源流微型學校的教育水平提升方案,公平分配教育資源,以確保每一個學生都能夠享有平等的教育機會和資源。
3. 促請政府根據社區人口、各源流教育需求和社區學校規劃原理,制度化撥款給華小及于有需要的地方撥地以增建華小。
4. 促請政府批准增建華文獨中或興建華文獨中分校,並制度化撥款給全國華文獨中,以滿足華裔子弟接受母語教育的需求。
5. 大會吁請教育部和高教部盡快與董事總進行會談,商討承認華文獨中統考證書的后續工作,作為獨中畢業生就讀國立大學及在公共服務機構任職的錄取資格,大會堅決支持董總對承認獨中統考文憑的立場。
6. 促請政府恢復“國民中學”的法定地位,履行政府對國民型中學當年的各種承諾。
7. 促請教育部暫緩執行“收費電腦班禁納入正課”的通令,也促請教育部全盤考量資訊科技教育的重要性,擬擬定政策,培訓充足的師資于正課內教授電腦及資訊科技教育課程,以提升學子掌握相關知識的能力。
雪隆華校董聯會部分通過的章程修改提案
1. 學生1000名以上或2000名以下的學校,其學校將有6名代表在雪隆華校董聯會(新增)
2. 會員可轉為永久會員,繳費分別是1000令吉(學生500人以下)、2000令吉(學生500人至1000人)3000令吉(學生1000人至2000人)及4000令吉(學生2000人以上)。
3. 每屆任期為3年,主席和財政不能連任3屆或9年
4. 當選理事若在任職期間喪失學校董事資格,其資格給予保留,除非校方致函另委或遞補
5. 增設選舉內部查帳2名
6. 主席有權批准不超過5000令吉的開支
7. 總務和副總務更名為秘書長及副秘書長
8. 會員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以50人為法定人數
9. 除會員代表和特別代表大會,其他會議以電子及通訊軟體程序通知也視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