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电眼盯到垃圾虫 士拉央市会3个月发2罚单
报导:郭贞黎
摄影:陈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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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拉央25日讯)随着士拉央市议会于5月设立10架闭路电视,监督非法垃圾区后,3个月内开出2张各1000令吉的罚单予非法丢弃垃圾者。
据《中国报》记者了解,市议会于5月在区内的10个地点设立10架闭路电视,监控当地的非法丢弃垃圾的问题,以揪出垃圾虫。
随着闭路电视的安装,市议会从5月至8月,分别开出两张各1000令吉的罚单给两位公众,违规者分别在万挠珍珠坊(Rawang Mutiara)的斯里希蕉14路(Jalan Hijau 14)和万挠柏兰岭(Rawang Perdana)的 RP4/4路垃圾站丢弃垃圾。
市议会执法组则是根据闭路电视所拍下的画面作为证据,并跟据车辆号码进行追查,并发出罚单给违例者。
市议员黄伟强带领《中国报》记者前往士拉央市议会的闭路电视监控中心,以了解闭路电视的运作系统。
他认为,随着闭路电视的安装,尽管在局部地点的非法丢弃垃圾的情况已有改善,但10个非法垃圾区的非法丢弃垃圾的情况还是持续出现,达鲁益山集团(KDEB)的垃圾车每天还是要到相关地点清理垃圾。
他认为市议会有必要加强闭路电视的监控系统,让该系统达到真正监督的效用。
他说,市议会设有控制中心,监督74架城市安全的闭路电视,及10架监督非法垃圾区的闭路电视。
他指出,74架城市安全的闭路电视控制权在于警方,10架监控权则在该出租公司,市议会只是向该公司租闭路电视和其服务,但没有终端机器材可供下载所拍的画面,或者是存档等用途。
他说,目前,当执法人员发现有人丢弃垃圾的问题时,只能向该公司提出发生丢弃垃圾的时间点,再由该公司提供相关的影片给市议会。
“我觉得这方式相当被动,我会建议市议会进一步加强其服务,当该公司一旦发现闭路电视拍到有人非法丢弃垃圾时,就由该公司直接提供画面给市议会,而无需市议会再提供时间点给该公司查询之前所录下的片段,从中抽出有人丢弃垃圾的画面。”




欲获举报费 需上庭等下判
尽管士拉央市议会提供举报垃圾虫的“举报费”,但因举报人需要上庭充当证人,以致举报事件最后不了了之。
黄伟强说,过去数年,确实曾有人举报有人非法丢弃垃圾课题,但通常在接获举报,以及有关案件被呈上法庭及法庭下判后,举报人才会获得其350令吉的举报费。
他说,在法庭审讯的案件也相当耗时,至少都要耗时两、三年,通常涉及非法丢弃垃圾的法庭案件,最高是罚单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者是两者兼施。
他指出,如果根据地方政府的相关法令,最高是罚款1000令吉
他说,他将向市议会建议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图片和资料等追查涉及非法丢弃垃圾者,一旦涉及者承认就直接开出1000令吉的罚单给违例者,再发出一定数额的举报费给举报人,但有关举报费可能就没有350令吉。
“我会向市议会提呈上述建议,或要求执法组提呈建议,至于是否可行则交予市议会相关单位深入探讨和研究。”
他说,他也将向市议会建议,凡被人举报、市议会执法组当场人赃俱获的非法丢弃垃圾、遭闭路电视拍到的非法丢弃垃圾等案件,所开出的1000令吉罚单都不可获得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