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事頭條】業者不理縣會規定 2火車站泊車費敢收RM4

小圖為在雙文丹電動火車站,仍見到一條註明泊車收取4令吉收費的橫幅。
地點:峇冬加里/雙文丹電動火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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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雪15日訊)無視烏魯雪蘭莪縣議會指示,每天最多只能收取3令吉泊車費,峇冬加里電動火車站和雙文丹電動火車站泊車場業者,仍收取一次過4令吉和摩哆1令吉至2令吉不等的泊車費。
據《中國報》瞭解,位于峇冬加里電動火車站和雙文丹電動火車站旁泊車場,于6月1日開始收取泊車費,引發不少泊車問題,尤其是峇冬加里電動火車站旁的峇冬加里商業區,出現許多搭客把車輛泊在商業區泊車場,引發商業區車位不足的問題。
該公司也在峇冬加里電動火車站的泊車場設立收費告示,註明車輛是一次付4令吉,摩哆是1令吉,但有者聲稱摩哆是收取2令吉。
附近商區泊車位爆滿
在雙文丹電動火車站,只掛有一張車輛泊車收取4令吉的收費,沒有摩哆收費,但據悉摩哆收費是2令吉。
新古毛區州議員李繼香在縣議員陪同下,前往峇冬加里電動火車站的泊車場巡視時,發現承包公司還是如常向搭客收取4令吉(車輛)和摩哆(1至2令吉)的泊車費。
她說,有關泊車收費公司同時承包雙文丹和峇冬加里電動火車站泊車場的收費服務,在6月時因當未向縣議會提呈商業執照申請,而接獲縣議會的罰單。
她指出,由于該公司向搭客們泊車費,引發不滿,並認為收費太高,也轉把車輛停泊在電動火車站的路旁、商業區等。
她說,該公司隨后向縣議會提呈申請,當時縣議會也要求該公司必須符合一些條件,例如每小時只能收30仙,一天最高只能達3令吉、摩哆免費和月票30令吉等。
“縣議會也要求該公司必須展示收費表,但我今日到來巡視時,發現還是有人向搭客收取4令吉的泊車費,至于展示的收費公示也是舊有的,並沒有標明最新的價格。”
李繼香促縣會公布收費
李繼香已向烏雪縣議會和縣議會主席反映此問題,要求縣議會發出文告,讓公眾知道電動火車站泊車場的收費。
她也希望縣議會能正視此問題,確保該公司遵守縣議會當時批準時所設立的條件。
她說,據瞭解,縣議會已于9月26日批準了該公司提呈的商業執照的申請。
她指出,如果有關該公司沒有遵守縣議會的條件,縣議會是權力撤回其營業執照。
“上述情況不只是發生在峇冬加里電動火車站的泊車場,據村長巡視,雙文丹電動火車站的泊車場也是一樣情況,收費也是保持4令吉,摩哆卻是收2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