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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挪用州选区公款 罗志兴控2项中饱私囊罪
(莎阿南24日讯)雪州直落拿督区前州议员拿督罗志兴,在4年前因涉及伪造文件以挪用州选区总值3万3380令吉的公款,于2016年被党开除后,今日面对两伪造文件以中饱私囊罪名,惟他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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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批准被告罗志兴每项控状以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谕令被告需交出护照。
(本报张智玟摄)
首控状指出,被告于2015年6月8日,在位于雪州瓜拉冷岳办公室内,作为一名州议员,以欢庆2015年教师节为由,伪造获批拨款文件,私自挪用1万3380令吉选区公款。
次控状指出,被告于2015年9月23日,在上述地点,作为一名州议员,以欢庆2015年中秋节为由,伪造获批拨款文件,私自挪用2万令吉选区公款。
被告两项控状皆牴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8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于贿赂金额5倍数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