椅子丟進溝不塞才怪 污水溢出.居民投訴

報導:林淑慧
攝影:楊智聰
(加影15日訊)士毛月益昂花園(Tmn Aik Ann)丘標2路(Jalan Hiew Piow)的主要溝渠,因不負責任的居民把椅子丟進溝渠,導致嚴重阻塞,下雨時污水倒流,居民怨聲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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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影市議員黎濰裮在收到居民投訴后馬上向市議會投訴,獲得市議會積極採取行動,當天下午馬上到現場進行清理工作。
他說,造成阻塞的主要因素是一張舊椅子,被拋入溝渠,影響排水系統,一下大雨,溝渠內的污水和垃圾都流到馬路上。
疑承包商失職
“然而我也質疑,市議會清理住宅區溝渠的工作是每兩週一次,這次的事故是否因為承包商懶散,才造成阻塞,官員必須嚴厲監督。”
黎濰裮補充,市議會自去年4月,每星期一定期到住宅區巡邏,收拾舊家私垃圾。
“居民只需要把舊家私放在門口,承包商就會收。”
他說,如果承包商沒來收,是承包商的問題,但如果市議會已有一套完善的系統,亂丟垃圾的問題為何依舊存在?
“難道是居民沒收到有關資訊?我們會繼續推動這個系統,也要確保承包商必須跟著時間表去進行職務。”
他促請居民充當情報員,如果承包商沒來,居民可以投訴。
“政府和人民之間要保持聯繫,才能監督好系統,是我們的透明政策之一。”
承包商若違約
一張警告信罰1000
黎濰裮說,如果承包商沒根據合約進行工作,一張警告通告(Notis Kegagalan)罰款1000令吉。
他說,以前的罰款是50令吉,沒有效果,新的系統提高罰款至1000令吉。
“接獲第一張警告后,必須在24小時內解決問題,否則就會發出第二張,一個月若中3張,市議會可馬上終止合約。”
他說,因為接獲3張警告被終止合約的承包商會被列入黑名單,一年內不能競標市議會的合約。
“至于民眾,亂丟垃圾可罰款最高1000令吉。”
黎濰裮:人民心態是關鍵
黎濰裮說,目前垃圾管理的系統,比他在2012年剛擔任市議員時有很大的改變,完善了很多。
奈何,他對街上、溝渠內還有垃圾的情景感到失望。
他說,溝渠的功能是排水,不是排垃圾,不該把垃圾丟入溝渠,這會造成突發水災,造成他人不便。
“在住宅區,承包商一周來收垃圾3次,商業中心則一天掃街兩次,分別是早上6時至10時,還有下午2時至6時,一周工作7天。”
至于清理商業區的溝渠,則一週一次。
他說,市議會雖然要確保工作人員根據系統做工,但人民的心態也是關鍵。
“總不能我們一邊清理,人民一邊丟垃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