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事頭條】擴大禁煙區 不見告示牌 不小心犯禁了

報導:林淑慧、謝雪雯
攝影:李志強
(吉隆坡16日訊)雖然衛生部已宣佈新禁煙區條例,但巴生谷一帶受影響的大部分新禁煙場所仍不見豎立告示牌,或讓民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犯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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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援引《2017年煙草產品管制(修正) 條例》11 (w) 及11(x)條文,擴大禁煙區的範圍,並在2月1日生效,除了泊車場,煙民將禁止在露營區、球場、遊樂場、半島各國家公園與州公園、吊橋等吸煙。
違例者將法律對付,包括罰款1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2年。
然而,根據《中國報》了解,許多新禁煙區,尤其是公園及人行道等,都不見有禁煙告示牌的豎立,這引起民眾混淆,到底是禁還是允?
民眾不知法令生效
據悉,大部分雪州地方政府尚在等待衛生部有關新禁煙區條例的正式書面通知,以便帶到常月會議通過,推動這項新條例。
大部分受訪的民眾雖不知相關法令已在2月生效,但紛紛認同“不應在公園內抽煙”。
《中國報》記者今早前往孟加拉拉公園巡訪,發現公園大門處有禁煙告示,公園內也未見有民眾吞雲吐霧。
違例罰款監禁
大部分民眾認為,公園是民眾前往運動的地方,大家都希望公園內空氣清新,因此若有人吸煙,空氣就滿是二手煙,讓人不願前去運動。
民眾說,近來已少見有人在公園抽煙,即使有人吸煙也是寥寥數人。
在公園內掛著禁煙告示牌,提醒民眾公園是禁煙區,若觸犯條例將被罰款或監禁,唯沒有告示牌。
不清楚已禁止
★謝振文(48歲,民眾)
我每天都來這個公園運動,自早前中風后就養成這個習慣。
雖然不清楚修正法令后,公園已是禁煙區一事,但好像沒看過有人在公園吸煙。
個人覺得公園是大眾運動的地方,在這裡吸煙會影響他人,導致他們邊運動邊吸二手煙。
公園禁煙很好
★鄭麗梅(50歲,家庭主婦)
不知道原來公共公園已被列為禁煙區,但印象中也沒見過有人在公園抽煙。
覺得這項禁令是好事,因為大家都在公園內運動,假若有人吸煙,就會讓周遭滿是二手煙,影響其他民眾。
無需吸二手煙
★陳芳水(73歲,保健品分銷商)
有聽說公園內禁煙,這對我們不抽煙的人來說當然是好事,無需呼吸有二手煙的空氣。
曾看過數個民眾在公園內吸煙,現在比較少了,可能因為在公園內吸煙會引來他人譴責的眼光,所以很少人在公園內吸煙。
禁止買賣更好
★葉先生(75歲,退休人士)
沒有聽過公園因法令修改而被列為禁煙區,但這世上各種各樣的人都有,即使已下了規定,仍有一些較自我中心的煙民會無視。
如果人家要在公園抽煙,我們也不能做什么,最好和最根治的方法,是索性禁止香煙買賣,就無需擔憂哪個地方要禁煙。
外籍工人違例
★陳女士(61歲,家庭主婦)
不清楚公園是禁煙區,但這項禁令是好建議,畢竟很多人喜歡在公園運動,是因為空氣較清新,如果空氣充斥二手煙,大家也不愛來運動。
曾看過公園內的外籍工人在抽煙,味道很刺鼻,但也不敢上前勸說,只好繞到另一側跑步。
這裡曾發生劫案,因此每次運動都會選人多的路線,較安全。
靈市廳:等衛部書面通知
後續工作費用龐大
八打靈再也市政廳環境衛生組主任西特拉指出,雖然衛生部已做出口頭宣佈,但根據程序,地方政府必須要在接納正式的書面通知后,帶到小組會議審核,最后在常月會議中通過。
她說,這是因為配合這項新條例,地方議會要進行的后續工作涉及龐大的費用,包括豎立告示牌。
“惟我們早在兩年前,已在再也花園公園外掛橫幅,灌輸民眾勿在公共場合吸煙的意識,也有分派小冊子。”
士拉央分階段進行
士拉央市議員游佳豪指出,該會目前也在等待衛生局的書面通知。
“根據非正式討論,我們會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先豎立告示牌,因為一次過豎立告示牌花費很高,將分階段進行。”
至于梳邦再也市議會,公關阿法里查說有待衛生部發出書面通知,會設立新的告示牌,同時,現有的告示牌也會加上“禁止吸煙”的圖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