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工廠全拆了 沙叻秀村民斥市局太絕情

報導:劉佩明
攝影:覃福榮
(吉隆坡17日訊)吉隆坡市政局執法單位今早前往沙叻秀新村拆除非法住家工廠,業主申訴市政局行動絕情,在沒有賠償的情況下,就將辛苦建設的住家工廠用神手摧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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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該地段數十年前是農業地,有居民用來種植果樹或養豬,后期部分住家改裝成擁有地契的住家工廠,部分單位則沒有地契。
市政局執法單位和重型機器今早8時許抵達,截至中午12時,已拆除3個單位。
居民和業者知道該地段屬於政府地,去年尾聽聞會進行聯營發展(Joint Ventures),惟沒有詳情。
部分單位沒地契
約10戶住家工廠在本月11日,看到市政局向發展商開出一張通告,通告內容是單位建設在政府土地上,7天內必須清空土地。
隔日,市政局執法組發出另一封信函,註明是最後通告,指根據本月3日的勘察,業主和居民沒有就佔用政府土地採取行動,當局隨時展開拆除行動。
居民和業者向《中國報》申訴,當局至少應給予合理的賠償。
他們說,他們在當地數十年,建設住家工廠耗了不少錢,加上只有7天通知,根本來不及做好搬遷的準備。
“神手拆除單位后,殘留的建築材料被帶走,業主要求自己變賣該些鋅片也被拒絕。”
有地契的業主指沒有接到市政局的搬遷賠償,他們說,若所擁有的單位面積有佔用政府土地,當局應給予明確的測量報告,而不是發出拆除通知信就了事。
“我不曉得我的單位到底越界多少,市政局也沒給予充裕的時間讓我們應對。”
張慶益:7天通知沒賠償
士布爹國會議員郭素沁特別助理張慶益接獲居民求助后赶抵現場,並認為拆除行動展開前,有關單位應該向居民和業主作出賠償。
他指出,該地段並非一次性拆除所有單位,早前,有一半土地已完成拆除工作,當時約10戶業主和居民獲得2個月時間搬遷,並獲得賠償。
他說,雖然是拆除非法單位,惟此次市政局僅給7天通知,做法顯得絕情。
“人道立場上,至少要給予搬遷賠償,我會致函有關單位,提出賠償的訴求。”
至少要賠4萬
★葉麥滿
我的單位有地契,市政局的信函指我佔用部分政府土地,卻沒有給予明確說明,到底佔用多少,且7天的通知也太緊迫。
我認為,若要展開拆除行動,至少要給予每個單位4萬令吉賠償,上兩個星期,聽聞有人來談判賠償事宜,卻沒有找我。
申請地契不成
★劉三妹
數十年前,我是養豬的,丈夫曾4次向土地局申請地契,皆無法成功,如今3個單位都被拆除。
我們當時建設這些單位耗資不少錢,如今沒有賠償之下就拆除,連鋅片都不留給我,這麼做太絕情。
政府有發地契
★張觀友
我的父親以前經營果園,當年政府有發出地契,並說周遭土地若還未被發展,可以讓我們繼續使用。
我們擁有的3個單位皆有地契,若當局真的要拆除,每個單位應該賠償5萬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