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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泊車費制度被挑戰 維持營運至法庭宣判
報導:劉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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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日訊)儘管吉隆坡市政局委任聯邦直轄區基金會(Yayasan Wilayah Persekutuan)來管理和收取隆市泊車費的決定被挑戰,不過當局仍會維持原本的營運方式,直至法庭作出宣判。
士布爹國會議員郭素沁和雪隆消費人協會主席莫哈末尤索,去年10月入稟法庭,挑戰市政局調高泊車費政策和將泊車系統私營化的決定。
不過,由于調高泊車費是項政策決定,故法庭拒絕發出准令,而委任聯邦直轄區基金會的決定則獲得準令。
市中心限時泊車
《中國報》針對上述情形,嘗試聯絡吉隆坡市長拿督斯里阿敏諾丁,市長僅透過WhatsApp簡單回應,當局會如常運作,直至法庭作出判決。
目前市政局轄區的收費制度為,市中心泊車費首小時1令吉50仙,第2小時為2令吉50仙,限時泊車2小時;市中心以外的商業活躍區的泊車費為每小時1令吉,市中心外圍地區則每小時80仙,外圍泊車皆沒有限時。





